为了加强西部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中心”科研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档案归档内容
1、科研人员档案:聘任合同书、驻“中心”研究证明、学术交流证明等。
2、科研项目档案:科研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立项协议书、科研项目进展报告、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科研成果档案:成果正本、项目鉴定和评估报告、项目奖励证书、科研统计年报、科研管理年报等。
4、学术会议档案: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会议综述等。
5、科研经费档案:经费来源和使用计划、纵向和横向经费拨入和支出账册等。
6、工作报告档案:各类工作报告。
7、工作计划、通知等其他文件。
第二条 档案管理方法
1、档案材料的收集
各科研课题组自项目申报起至项目结束时的各项有关文件,包括开题报告、计划任务书、方案论证材料、调研报告、审批文件、领导批示、研究报告、年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技术说明、技术性文件、鉴定得奖材料、成果评价、图片说明等,应交一份原件给“中心”建档,“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登记各类文件的收到日期。并予以分类、编号、归档保管。
2、档案材料的借阅
任何人员要查阅某课题的有关材料,需该课题负责人同意;要查阅其他材料需“中心”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查阅和归还时应做好记录工作。如需要复制,也按以上管理办法经有关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