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保卫处)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门卫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9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大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自2020年1月28日上午6:00时起。

二、进出学校人员及车辆管控:

1.校外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不得搭乘校内人员车辆进入学校。

2.留校学生不准出入学校,放假离校的学生在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3.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进入校园人员必须经人事处同意方可进入;其他务工人员和送货车辆凭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入学校;校外人员及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由校内联系单位提供来访人和车辆相关信息,确认来访人近期是否有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经历及身体健康的证明进入学校。凡来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当日在学校门卫接受询问、体温测试,登记个人信息,交验证件,经确认无发烧、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依法依规处置

对校内、外人员拒不配合检查,故意损害学校公共设施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只开通南大门,其他通道暂时封闭;

2.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同努力战胜疫情;

3.咨询电话:84862110;

4.本通知相关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卫处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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