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图书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询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特别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的学术专著。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一)内容符合本院教学科研范围;

(二)正式出版物;并根据情况,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文献、地方志、族谱等;

(三)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论文集、成套期刊;

(四)各类适合大学生阅读和教师参考的中外文图书(轻污损、品相好);

(五)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和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六)本馆尚未入藏,或虽有入藏可作为复本者,复本以2—3册为宜。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

(二)盗版、残旧图书,不成套的期刊;

(三)内有多处画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不在此限制内);

(四)内容陈旧,不具有学术和参考价值的;

(五)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

三、捐赠方法

(一)图书馆每年进行一次公益图书捐赠活动,时间一般定为六月毕业季,捐赠者可以在活动开展地点捐赠图书。

(二)图书馆文献资源部作为长期接收捐赠图书的管理部门,随时收集大家捐赠上门的图书。

(三)校内外大批量捐赠的图书,图书馆可派工作人员上门取书。

四、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经筛选、查重,对符合纳入馆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进行财产登记、分类、编目、加工等工作,进入流通、阅览。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的图书进行取舍。

五、对捐赠者的信息反馈

工作人员对捐赠的图书登记造册,向捐赠个人、部门或单位团体出具接收图书捐赠清单和图书捐赠荣誉证书,并在学期末把捐赠信息在图书馆网上公布,供大家浏览查询。

对捐赠图书数量较大的个人、部门或团体,我们将请示校领导授予更高的荣誉或奖励。

六、捐赠为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所捐赠图书处置权归学校图书馆的原则,个别破损严重、大量涂画等不适合馆藏或转赠的,由图书馆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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