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表,年初批准的预算方案以及以后经批准的调整预算,首先进行分析性程序:一是将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含调整追加数)进行对比,看差异金额,进一步查找原因;二是将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数与往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进一步查找原因;三是将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与同系统、同类型、同行业的其他地区或本地区类似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对比,分析本部门、单位的业务范围和项目资金使用,检查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转移“三公”经费;是否存在变通项目,化解“三公”经费;是否存在分拆“三公”经费,隐匿于项目经费。
其次是检查会计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对“三公”经费进行检查核实: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出国考察经费应根据部门、单位级别和工作性质不同,确定其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出国费用相对较少,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出国费用,而是国内各种名目的学习考查费用和异地会议费,因此,这里的出国(境)经费,可以理解为包括基层出境(出县境、省境)的广义概念。
检查方法:首先获取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和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明细账。
其次将年度因公出国(境)实际支出经费总额与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比较,可能发现出国(境)在附属单位或二级机构列支的线索。
再次,检查公务出国(境)是否有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出国(境)事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以培训学习、会议考察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观光旅游问题;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资、考察项目为名出去观光旅游等情况。
再次之,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情况,除了要检查出国(境)经费类、款外,还要检查项目支出科目,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业务费“明细科目,看是否存在混入其他科目列支,甚至可以延伸到资产负债表,检查其他应付款明细中是否存在旅行社,检查是否通过其他应付款将出国(境)经费挂帐。
最后检查出国(境)经费后附的凭证及发票,国外(或境外)很难取得发票证据,通过付汇凭证、形式发票等辅助证据,检查分析检查出国(境)的合理性、真实性。通过出国(境)考察评估报告,检查出国(境)考察的成果及必要性。
(二)公务接待费
首先索取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明细账,并将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控制数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确检查重点和方向。
其次,查看办公室提供的公务接待清单,与公务接待费明细帐核对,检查有无公务接待而帐面未做反映,或者帐面有反映却未列入接待清单的人员。
再次,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是否存在将公务接待费隐身于其他科目的情况,除了关注公务接待费明细科目外,还要重点关注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业务费中的“招商引资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的“汽车修理”费。
再次之,检查经营收入、租金收入和经营支出,检查有无利用门面出租收入,冲抵公务接待费;检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检查有无在附属单位和二级机构或临时机构报销公务接待费,转移公务接待费;检查非独立核算的食堂帐目,看是否存在列支烟酒及招待费,是否以其他名义列支补助;检查资产负债表,检查有无从代收代付的款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最后,检查公务接待费后附原始票据是否有经手人、领导的签字,是否有原始菜单和饭店餐饮发票,查看有无土特产、提货券的开支;查看菜单中有无山珍燕鲍,有无高档烟酒;查看有无娱乐场所、私人会所、高档餐饮消费场所的开具的大额发票,是否有赠送纪念礼品和土特产品。
(三)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首先,获取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定编数量和车辆登记明细表,取得汽车行驶证,检查部门、单位实际拥有车辆数量,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分析车辆超编及车辆配置超标的原因。
其次,检查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的差旅费和人员经费中的交通补贴,检查有无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现象。
再次,查看相关凭证,检查车辆采购、保险、车辆维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是否定点维修,维修发票中相关资料是否与所购车辆相符,是否有未登记的车辆的维修费。审查燃油费支出是否根据行驶里程来考核油耗,有无派车单,出车事由是否合理。
再次,检查车辆费用总额,考核单台车辆费用支出标准,分析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是否合理,评估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是否高于社会用车运行成本,查找差异原因。
最后,审查大额维修开支,关注是否有理赔保险,理赔保险收入是否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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