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8号文,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我校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3年4月起我校现开考的专科层次专业(见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完全一致。各专业课程设置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相关规定。
二、停考专业。结合我校当前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开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停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学(专升本)、建筑工程技术(专科)2个专业(见附件2)。上述停考专业从2023年4月1日起停止新生报名注册,从2025年4月考试后停止安排课程考试,从2026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上述停考专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专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该专业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专业,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按要求进行转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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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