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郭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郭庆在担任泸县县委书记,泸州市委秘书长,泸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泸州两江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21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2018年1月、2020年1月,郭庆先后2次前往三亚旅游,其本人及家属机票费用共计1.2万余元,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郭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郭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王青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王青年先后4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飞天”茅台酒8件,共计48瓶。2013年至2021年,王青年长期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娱乐活动。王青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青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建平公车私用并违规报销费用、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王建平在周末或节假日返回成都家中或到南充办私事时,长期安排公车接送其往返广安至成都或南充;驾驶员以两人出差名义在学院公款报销接送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共计11.7万余元,王建平对此知情而未制止。2015年8月,王建平收受某中学副校长所送充值金额1.1万元的消费卡1张。王建平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7月,王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退赔,违纪所得已收缴。
4. 安岳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安举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20年春节前,时任安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安举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以每人1000元标准向12名在编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物资,后以给贫困户送慰问品的名义在单位公款报销。王安举本人领取上述价值1000元的物资。2022年5月,王安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物资已折价退赔。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国庆假期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守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纪律作风要求,严抓节点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保持严的主基调,特别要紧盯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贯通发力、严查快结,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自觉反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