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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违规推广政保类商业保险专项治理工作及形式主义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0/09/09 17:03:15

校内各单位:

省纪委在前期调研核查中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向基层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销售任务的情况,有的制发正式文件,明文下任务定目标,与基层干部目标绩效和工资挂钩;有的采取在部门系统会议上安排部署、转发商业保险推广方案等多种方式,向基层施加影响或压力;有的以规划指导性目标等各种名义,变相向基层分解目标任务。这种利用公权力推动商业保险发展的行为,给基层增添了额外负担,分散了基层攻坚克难、谋求发展、服务群众的精力,引起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反感和不满。向基层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销售任务看似只是关乎工作方式方法的小事,透视其背后却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为民情怀不深、服务群众能力不够,其根源是政治站位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有偏差。

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向基层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销售任务、增加基层负担问题的通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违规推广政保类商业保险专项治理工作及形式主义问题排查工作。遵循“学校引导、市场参与、群众自愿”原则,各单位重点排查有无违规推广基层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情况,同时延伸至管理服务的教师、学生、在职职工和退休教职工。领导干部、从事管理的教师主要排查有无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的情况,其他人员主要排查有无领导干部、教师向其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的情况。驻校纪检监察组(网址/jsc/)专项治理通知挂网、设公开监督电话84825007,请各单位通知所有教职工、二级学院通知所有学生知晓。请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校工会、退休人员工作处、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等重点单位将排查情况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22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交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行政楼305房间)、电子稿通过OA系统发吴杰勇同志。其他单位如不存在违规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情况,可不上报排查情况,但仍需开展排查工作;如存在摊派政保类商业保险的情况,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收集困扰学校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如有反映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报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驻校纪检监察组将汇总梳理,逐一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治理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困扰师生的实际问题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驻校纪检监察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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