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教学秩序,保持学校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医务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施范围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包括:
(l)中毒:食物中毒;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
(2)传染病(包括甲、乙、丙类传染病及非典型肺炎);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1、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领导、医务室具体执行,保障信息畅通、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
2、工作目标
(1)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建立健全学校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紧急应对与防控措施,以控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医务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医务室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医务室应与教学管理部门后勤公寓办加强联系,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灭鼠、灭蝇工作。及时快速切断传染源。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医务室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上报后勤服务中心勒令有关部门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积极救治病人;
3、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自在后勤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医务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