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目前,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人才培养资助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申报方式,即申报主体为个人,由申请人个人按照留基委既有项目选派要求,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获邀请信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另一种为“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申报主体为单位,由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然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可按照上文中第二种方式申请“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项目”,请有相关资源的部门或个人联系我处共同申报该项目。
联系人:王韵竹
联系电话:84825830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