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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于:2023-01-10文章来源:创新创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作者: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是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人员自发组成的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全国性联盟组织。协作会的宗旨是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团组织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之上,解析国务院、教育部等权威机构下发的关于创新创业工作的文件,研讨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整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验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信息资源,培养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促进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携手打造创新创业平台,齐心培育创新创业模式,促进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人员进行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相关通知如下:

01入会资格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人员。

02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

会员:遵守协作会章程,从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理事:遵守协作会章程,从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对于创新创业教育有所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常务理事:遵守协作会章程,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有所建树和影响,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工作辐射作用,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2.团体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遵守协作会章程,本单位已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理事单位:遵守协作会章程,本单位已设置专门机构负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已经形成研究成果,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常务理事单位:遵守协作会章程,本单位已设置专门机构负责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且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工作辐射作用,能够积极配合协作会开展工作;

03入会程序

申请个人会员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 1),本人进行签字;申请团体会员单位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 2),单位进行盖章。将签字或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件传送至协作会秘书处邮箱。

邮箱:cxcyjyxzh@163.com

04时间安排

请申请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的成员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入会申请表扫描件发送到秘书处邮箱。

邮箱:cxcyjyxzh@163.com。

经协作会按程序批准后,成为个人会 员将颁发个人会员证书,团体会员单位将颁发单位会员铜牌。

05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众创大厦七层北大科技园

联系电话:13811717661

电子邮箱:cxcyjyxzh@163.com

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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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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